为加快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省财政将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12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从2006年起,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扶持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增加至每人每年25元。同时,要求地方财政也要增加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使我省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达到人均50元以上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