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工作简讯
第23期( 总第39期 )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2005年12月
本 期 目 录
2005年全国新农合信息管理培训班在重庆举办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推动新农合工作
重庆审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纲要落实情况
山东宁阳对参合农民开展“回访”
浙江路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管理
各地信息摘编
2005年全国新农合信息管理培训班在重庆举办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告制度,促进信息报送的规范化,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005年11月26~28日,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培训班在重庆举办。本次培训班由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主办,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和重庆市卫生局承办。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有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聂春雷副司长、重庆市卫生局龚智副局长出席了培训班。
培训班就统计信息报告制度和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等方面进行培训,听取了重庆市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介绍并分组交流了各地情况,对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及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和中央信息平台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场考察了江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两所乡镇卫生院的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培训与交流,与会代表加深了对新农合信息管理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统一了思想,交流了经验,为今后规范填报新农合统计信息,提高信息统计的准确性,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推动新农合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农村中的作用,中国红十字总会决定开展参与新农合及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助政府建立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改善农村医疗和农民健康状况。
总会领导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彭珮云会长、江亦曼常务副会长参加了山东省红十字会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的调研,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及方案。确定了19个省的27个县为首批参与新农合试点单位,决定在卫生医疗、健康教育、红十字天使计划等项目上向试点县倾斜,并为每个试点县提供部分启动资金,省、地(市)红十字会分别给予同比配套,主要用于贫困农民大病医疗救助,也可以支持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
今后3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08年,争取有更多的县(市、区)红十字都能结合实际,积极参与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工作。
(摘自《中国红十字会简报》第33期)
重庆审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纲要落实情况
根据《重庆市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实现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纲要规划目标安排意见》,结合各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进展情况,重庆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初保目标审评组于2005年3~6月,对九龙坡等8个区县进行了审评。
本次审评工作按照《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纲要(2001—2010年)指标标准及审评记录》各项内容,采取听、查、看、问、考方法进行。审评组听取了区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汇报,详细查阅了区县、镇、村三级初级卫生保健资料,检查了城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企业、公共厕所和乡镇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入户调查了农村居民饮水、厕所情况,并对农村居民和农村小学生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考试。在既坚持标准又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对九龙坡等区县农村初保工作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审评结果表明,在实施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在乡、村卫生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农村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以及农村爱国卫生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农村卫生补助政策的落实,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的培养,职业卫生监督等方面亟待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需要加快,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根据重庆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文件摘编)
山东宁阳对参合农民开展“回访”
近日,山东省宁阳县抽调新农合管理人员及部分卫生专家组成“回访”队,对受益的参合农民开展了“回访”工作。
“回访”工作采取走村入户的方式,主要“回访”了曾经患重病、疑难病和慢性病等最具代表性的受益参合农民。一是发放新农合调查询问表,做好问计于民的民情员。“回访”队员向每位被访者发放了新农合调查询问表,围绕药价、门诊报销,服务水平和筹资等内容进行了填表摸底。二是发放就诊转诊明白卡和新农合管理联系卡,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宣传员。将就诊转诊知识整理,做成样式精美、简便易懂的明白卡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中;同时,发放新农合管理联系卡,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鼓励参合农民参与新农合监督管理工作,三是专家随访体检,做好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的卫生员。随访医疗专家携带医疗器械,对每位曾经住院正在康复的病人进行了常规体检,对病人的康复情况进行了复查。四是发放健康处方,做好健康教育的宣教员。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对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和慢性支气管炎等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疾病,以及慢性疲劳综合症、亚健康生活状态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等,进行了健康教育。
“回访”活动共发放转诊就诊明白卡500张,收集合理化建议10余条,为100多个康复病人进行了复查,发放各类健康处方400多份,提出康复建议500多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摘自《山东农村卫生简讯》第6期)
浙江路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管理
目前,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将全面执行新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新目录的药品品种有所增加,慢性病患者自费药和自费医疗项目将减少。
一是农医保用药选择余地增大。根据规定,进入目录的药品费用都可以进入农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此次调整净增了753个药品,增加比例为54%。新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为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今后患者就医时,使用医保药品的选择余地将更大。二是慢性病患者自付药减少。今后,部分患有长期慢性病的患者,其医疗费用的负担将有所减轻。根据新规定,“腹膜透析液”的个人自理比例将由5%减低至零,一些长期慢性病需要终身服用的药品,如“雅施达”等,个人自付比例均由5%降至到3%。三是部分药物使用受到限制。新目录在增加药品品种的同时,也调整了部分用药规定,如原使用范围较广的复合维生素B、乌鸡白凤口服液,抗骨增生胶囊等,现只限于门诊使用。
(摘自《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报》第9期)
各 地 信 息 摘 编
●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部署新农合工作 近日,陕西省省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研究2006年陕西省新农合扩大试点相关问题。会议决定,2006年列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43个新农合试点县(市、区),原试点县(市)按省、市、县补助资金的4:3:3分担比例继续保持不变。新增的年平均补助10元补助,西安、榆林、延安杨凌市(区)按照省和市县4:6分担;咸阳、宝鸡市按照省和市县6:4分担;汉中、安康、商洛、铜川、渭南五市由省承担。
●新疆自治区召开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 2005年11月14~15日,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经验,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一是集中力量做好2006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二是切实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三是巩固、完善和提高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四是切实加强对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五是加大农牧区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工作力度;六是不断深化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力量;七是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八是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协调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
●江苏通州全力解决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2005年,江苏省通州市在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同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看病难的问题。一是组织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采取“双投双保”办法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三是由市、镇两级政府出资,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资助17595名低保、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河北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2005年8月,河北省启动了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工作。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实施方案》,编写了《河北省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教材》,举办了乡镇卫生院院长师资培训班,各市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到2005年10月底,全省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工作全部结束,举办培训班13期,1962名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院长接受了培训,228个乡镇卫生院院长撰写了推进卫生院发展或促进当地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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