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到11月底,全市合作医疗补偿金额达7303.9万元
2006年1月1日起市级财政每年将增加1200万元投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10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参加人数达95.8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96.8%,各镇区的农业人口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据悉,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全部实行镇区统筹,各镇区的人均筹资额达到90元以上,个人住院费用每年累计补偿上限不少于9000元。此外,市级财政每年将增加1200万元投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以便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19.9万人次受益
据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我市的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市、镇区、村、个人四级筹资,主要是“保大病、保住院”。今年,预计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总数超过8400万元,人均达到84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017万元、镇区财政投入2118万元,个人缴费5350万元。据悉,由于受益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也随着筹资水平不断提高。保障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至6万元不等,保障额度高的镇区甚至不设封顶线。此外,筹资水平较高的村,还能报销一定比例的门诊药费。据悉,截止到11月底,全市共有19.9万人次享受合作医疗的补偿,补偿金额达7303.9万元,其中住院补偿51211人次,补偿金额达到6886.3万元。
此外,我市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工作开展顺利,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的特殊医疗需要。一般村民住院费超过2万元以上造成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医疗费用的,可申请医疗救助金,而特困村民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即可进行申请。对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属和残疾人等,他们应缴纳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可由各镇、村集体资金或申请镇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解决。今年,全市救助金筹集达340万元,全市贫困人口参保减免人数8983人,减免金额37.6万元,人均减免41.8元;至11月底,大病救助522人次,救助金额180.7万元,人均救助3461元。
2006年起人均筹资额将提高到90元以上
记者昨日同时获悉,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市将统一以镇为基本单位,实行镇区统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此外,各镇区的人均筹资额将提高到90元以上,个人住院费用每年累计补偿上限不少于9000元。
据悉,在今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我市还有10个镇区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统筹,这种以村进行统筹的模式由于人口总数少,筹集资金少,导致抗风险能力、管理水平相对较差。因此,市政府特别提出,从2006年1月起,我市统一以镇为基本单位,实行镇区统筹。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200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将增加1200万元投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市、镇区两级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合计人均40元以上,村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合计人均50元以上。其中,市财政补贴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每人每年20-25元的标准,镇区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每人每年不少于1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于村集体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两者比例。
(据《中山日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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