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2006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点》,提出了2006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点。
韶关市2006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点:
㈠合理调整方案提高保障水平
2006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5元以上,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各县(市、区)要在6月份前合理调整现行方案并加以实施。主要调整方案中的报销比例及年补偿最高封顶线,要求调整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5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40%,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30%以上,年最高住院封顶线报销6000元以上。
㈡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
从2006年起,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5元,我市各级财政扶持标准也提高到每人每年10元,其中市级财政扶持4元,县(市、区)、镇财政扶持6元。各地要落实资金预算,市、县(区)扶持资金要在7月份前划入基金专户。财力困难的乡镇可不再承担扶持任务。
㈢切实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
合作医疗基金设立财政专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挪用。各地要严肃合作医疗财经纪律,认真开展定期审计监督工作,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防止挪用、挤占、拆借、贪污和各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发生。按照制定的管理制度合理筹集、认真审核、及时支付合作医疗基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必须定期公开,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镇、村两级要把本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有关情况列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每季度向村民公开通报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代表、专业人士、离退休人员担任,监督机构每年对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确保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公开、公平、合理、合法,真正体现合作医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信于民。
㈣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工作
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工作,省合医办要求各县(市、区)2007年前分三批实行信息化管理,镇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配备合适(熟悉电脑操作)人员,费用要列入财政预算。列入第一批信息化建设的南雄市、始兴、仁化县,要在3月份配置好一半镇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电脑,上半年完成信息化管理工作。第二批信息化建设的乐昌市、乳源县、浈江、武江区要配备合适人员,做好配置一半镇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电脑的资金安排审批工作,在下半年完成信息资料录入工作。列入第三批信息化建设的新丰、翁源县,要在下半年做好信息化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㈤配足人员落实办公经费
随着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和筹资标准的提高,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各地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尽快配足人员,落实办公经费。要将各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应按参合人数人均0.5元以上的标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运作。
㈥做好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联动工作
我市计划从今年7月开展无偿献血与合作医疗联手推进制试点,目的是使无偿献血与合作医疗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凡当年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户可免费获得次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其参合费用由各县(市、区)献血办支付。各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办要配合做好宣传、造册登记、发证等工作,宣传资料由各县(市、区)献血办印制。
㈦切实做好2007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
2006年第四季度重点做好2007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完成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目标覆盖率65%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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