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工作简讯
第4期( 总第44期)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2006年3月
本 期 目 录
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江西省政府表彰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
湖南全面建立乡镇卫生院电子档案
江苏印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河南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
浙江淳安积极探索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新路子
各地信息摘编
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与发展规划》
会议指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加大投入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运转有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会议强调,在《规划》实施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稳定的农村卫生投入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增加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卫生院,贫困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的县医院、县中医院、民族医院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二)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县级卫生机构资源,合理调整乡镇卫生院的规划布局;积极探索多渠道办医途径,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农村卫生服务。(三)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农村适用卫生技术人才,引导、鼓励医科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组织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到农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指导。(五)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严格实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和农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规范农村卫生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努力降低运行成本,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卫生服务。
(摘自
江西省政府表彰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
为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江西省各县(市、区)政府大力开展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各地积极落实农村卫生工作政策,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卫生服务队伍技术水平,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功能,努力为农民健康服务。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授予南昌县、芦溪县、万载县、婺源县、崇义县、都昌县为“江西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省政府要求各地以先进县为榜样,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为保障农民健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摘编)
湖南全面建立乡镇卫生院电子档案
为全面掌握乡镇卫生院的基础情况,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湖南省卫生厅日前下发了《关于更新完善2005年乡镇卫生院电子档案的通知》。湖南从2004年开始把建立乡镇卫生院电子档案作为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来抓,对政府举办的建制乡镇卫生院要求“一院一档案,一年一更新”。档案数据由县(市、区)卫生局直接从网上录入,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业务及收支情况、人员学历及职称情况、公共卫生机构情况、设备情况、经营方式、分院情况和村卫生室情况等8个方面。
湖南省卫生厅在电子档案内容设计及编程时,充分考虑了今后为国债和省投资建设的乡镇卫生院配置设备的目录。建档时要求各地参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与人员配置指导标准》填报乡镇卫生院需要配置设备情况,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需求的轻重缓急情况进行排序录入。全省汇总时,能详细掌握每个乡镇卫生院目前最需要什么设备,哪些设备可以稍后配置,真正做到不重复配置、不浪费资金。
(湖南省卫生厅)
江苏印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为构建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资、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江苏省卫生厅近日印发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试行)》。
《标准》规定了由县(市、区)制定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以农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依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行政区划等综合因素设置。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由政府举办一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较多的镇可以设置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按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本着方便农村居民的原则设置,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或按服务人口3000-5000人左右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标准》还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功能、科室设置、基本设施、人员配备、规范管理、命名原则和审批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文件摘编)
河南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
为规范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管理,避免药物的不合理应用,防止出现合作医疗基金超支和过多结余,维护广大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河南省卫生厅印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2006年版)》。《目录》共分乡(镇)、县(市、区)及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等三个层次药品使用范围。特别是新制定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是在河南省出台省、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定后,为进一步规范县外就医,合理用药,控制新农合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所采取的重要措施。
《目录》规定对于易滥用、毒副作用比较大的药品,要按照临床适应症和医院级别进行限定,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限制使用范围用药。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西药及中成药报销范围参照《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执行,中药饮片报销范围按照《目录》执行。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医院制剂审批程序,经批准并在物价部门进行登记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批准后,方可纳入本地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仅限于本定点医疗机构内使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患病期间所发生的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按当地规定的报销程序和比例报销。对超出《目录》范围的药品费用不予报销。医疗机构在对参合农民使用自费药品时,应事先予以说明并征得患者同意。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文件摘编)
浙江淳安积极探索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新路子
浙江省淳安县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新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行之有效的农民健康保障体系,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新路子。
淳安县主要采取以下做法:一是明确服务内容。按照重点突破与规范完善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乡镇政府、有关部门与卫生系统相结合的原则。把农村的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基本医疗四个方面共18项内容72个项目作为农村公共卫生必不可少的服务项目。二是明确服务主体。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谁有能力谁承担”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生,共同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按每一责任医生平均服务1500人的基本标准,划分责任区,设立责任医生到岗,以竞聘的方式建立了以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为主,其他乡村医生、个体医生为辅的310名责任医生。三是明确服务方式。按照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标准,责任医生进村入户,每月到服务区域工作不少于7天,变以往的“坐堂候诊”为主动上门,推行“定期+按需”的服务模式。四是明确服务机制。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把争取省政府支持和提高县财政投入比例相结合,使必要的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改革投入方式,对部分政府能够承担群众受益明显的项目,实行免费服务,以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卷”的形式,对承担机构实行定向补助。针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实际,把领导推动、氛围鼓动和责任驱动作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工作。
淳安县自去年7月试点以来,按照确定的模式和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普及和提高了农民的医疗保健水平,二是提高了农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四是稳定了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队伍。
(浙江省卫生厅)
各 地 信 息 摘 编
●甘肃给乡村医生“加薪” 甘肃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为鼓励乡村医生搞好农村预防保健工作,地方财政每年将拿出2300多万元,对全省86个县市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2005年,甘肃省对50个贫困、干旱和民族自治县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1.1万名乡村医生,按每人每月平均9元发给劳务性补助。此次补助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市的17800多个行政村,按每村一名村医,人均每月100元标准实行定额劳务补助,由乡镇卫生院按月或按季考核发放。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各承担一半,三级财政为此将比上年增加支出2200多万元。
●陕西户县制定特殊慢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 陕西省户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充分调查和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病2级以上,肺心病,脑血管疾病并发症、后遗症,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白血病患者的放疗、化疗,肝硬化,肾病综合症,尿毒症等慢性病列为门诊补助病种。实行单病种分段限额补助:2000元及以下补助30%,2001元以上补助35%。每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500元,并与住院补助累计每人每年不得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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