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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
时间:2009-10-23 16:16:0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515,连平县召开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标准。2006年省、市财政扶持标准调整,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让参保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会议研究决定,将2006年的报销封顶线从原来的3000元调整为6000元,从61起执行,凡是200611起住院的超过封顶线3000元部分,重新给予补偿。对在本县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凭出生证和出院证明顺产每例给予补偿100元、剖宫产给予补偿300元。对白内障患者做复明手术每只眼睛给予补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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