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江门市卫生局印发《关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承诺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在门诊部和住院部的显眼位置,将本院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承诺制度上墙公布。承诺制度包括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规范医疗行为、实行先抢救后交费原则、认真做好双向转诊工作、严格按规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