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提高和调整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具体是:参合农民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报销比例为:在本市镇级卫生院住院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45%;在市内市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在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30%。在本市镇级卫生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200元;在市内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300元;在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600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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