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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政协专题审议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时间:2009-10-23 16:16:5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据«梅州日报»报道:912,梅州市政协召开四届十二次常委会议。会议围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进行专题议政。会议协商决定了政协梅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的参加单位、界别设置、委员名额、比例及名额分配的建议。市政协主席魏潘尧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刘广新、张沛和、陈良海、杨兰馥、曾百友、邹浩元、陈丽霞,秘书长廖运生,市政协常委及各县(市、区)政协主席等参加了会议。

  副市长郑少伟到会通报了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协副主席刘广新代表调研组作的专题议政报告;听取了副主席曾百友就“关于政协梅州市第五届委员会人事安排问题”的说明。

  据了解,至目前止,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为165.7万人,覆盖率由2003年的30.1%上升至2006年的44.8%;至今年6月止,全市共有12万人次享受住院医药费报销,金额达到6711万元;大病贫困救助4570人次,金额421万元,有效地缓解了部分农民群众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常委们在讨论中,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保信心;二是健全制度,扩大受益面,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三是做好基线调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四是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合作医疗同步发展;五是着力解决基层工作机构人员经费问题;六是加快建设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体系步伐。

  魏潘尧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梅州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的成效。他要求梅州市各级政协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要充分调动政协委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立足本职、发挥特长,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为新农村建设谋务实之策,拓发展之路,努力形成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要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和支持。紧紧抓住发展经济这一首要任务,更加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组织委员开展调查研究,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更多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意见;要积极探索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新领域、新方式、新途径。着眼于梅州市农村新发展,把人民政协的人才智力资源转化为推动农村发展的强大动力,探索新思路,提出新举措。

  魏潘尧还就做好梅州市政协换届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重视做好政协委员的协商提名工作;二要严格程序,坚持依法依章依规办事;三要坚持标准,认真把好委员的素质关;四要严肃纪律,坚决排除违法违纪行为的干扰;五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魏潘尧最后要求,政协常委和政协机关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今年政协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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