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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六项措施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发展
时间:2009-10-23 16:17:1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茂名日报》报道:高州市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宣传发动、多方帮扶、规范管理、服务保障等“六大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2006年,高州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836万人,参合率达681%,至今年8月底,该市已有40325人次获得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补助金额达33247万元;群众看病难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得到有效解决。

  高州建立“六大机制”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一、建立主导机制,确保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制订《高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卫生、财政、宣传、农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二、建立激励机制,确保责任落实。该市将任务分解到村(居)委会,落实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责任制,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考核,有效地调动了广大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建立宣传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该市通过媒体、资料、宣传车、咨询点、领导下乡、干部进村入户、受惠群众现场讲述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群众认识到合作医疗的好处,激发了参与的热情和自觉性。四、建立帮扶机制,确保资金落实。除了发动广大农民自觉参加合作医疗外,该市多管齐下筹集资金:财政配套扶持;干部带头扶持;集体出资扶持;社会捐资扶持;落实救助资金扶持。全市共扶持低保、“五保”农民参加合作医疗95577人,扶持金额842万元。五、建立监管机制,确保管理规范。高州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见》、《高州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资金统筹、住院报销、资金管理、医疗救助、管理审核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该市专门成立了监督委员会,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推行上墙公开,增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农民信心。六、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受益。一是简化审批程序。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参合农民在当地就医可享受优惠,同时加强对公立医院的收费管理,加大药品统一招标工作力度,降低医疗成本。三是实施大病救助。四是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近年该市投入3亿多元用于卫生事业建设,努力改善农民就医条件。农民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市,医疗费用负担也大幅减轻,大部分农民有病都能主动到医院进行治疗,全市农民平均住院率已由过去的24%提高到4%。《茂名日报》(2006-10-11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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