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增城市将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农民每人只要缴纳15元的合作医疗金,生病住院报销的费用最高金额就将从目前的5000元提高到1.2万元。镇级医院(卫生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65%提高到75%;在本市的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连续两年参合的农民,从第三年开始在增城市内的定点医院住院,按上述规定的比例基础上再加5%的报销比例,即镇街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按80%,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按60%的比例报销);广州市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从20%提高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