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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参合农民达到常住人口100%
时间:2009-10-23 16:18:0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2007年我市在籍常住农业人口参合率100%

在此辞旧迎新之际,惠州市农村合作医疗再上新台阶,全市参加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1641214人,常住农业人口参合率达到100%,全部在籍常住农民享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提前实现了市委、市政府部署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国家为农民建立的一种新型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惠州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覆盖面,加强基金管理,提高保障水平,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健康发展。今年省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35元,市财政补助10元,县(区)及乡镇财政补助5元以上,各级财政对本市参合农民的补助将达到人均50元。另外中央财政也将对部分县(区)的参合农民给予适当补助。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盘子突破亿元,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网络,管理规范,监管严格,确保基金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参合农民年补偿封顶线达到1万元以上,参加合作医疗第二档的农民年补偿封顶线达到3万元以上,提高了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对于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惠州市还将积极推广门诊补偿制度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补偿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惠州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群众看病难问题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有力推动了和谐惠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据统计,2003年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全市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13584万元,为参合农民报销住院费用9154.33万元,受益农民79740人;筹集合作医疗救助基金959.77万元,资助农村贫困家庭27万人参加合作医疗,有1811人享受了农村合作医疗救助,救助额达433.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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