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参加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388440人,占全区农村总人口数的94.07%,实现预定工作目标。
为了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去年,花都区相应调整报销方案,通过提高封顶线、特殊门诊给予限额报销,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产妇到医院正常分娩,给予适当补偿以及对连续三年“参合”的农民增加5%报销比例等办法,提高了农民“参合”信心和积极性,使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了受益面和提高了保障水平。区有关部门还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积极“参合”。区、镇财政还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进行资助,按6.5-3.5的比例解决;区残联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低收入残疾人困难家庭实行资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过程中,尽量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并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于补助农民看病,得到农民的认同和赞许,同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采取政府部门监管,专业机构运行的管理,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大大方便了农民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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