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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两年普及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09-10-23 16:18:1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海南省海口市日前确定,2006年底前全市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海口市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市4个区中选择8个乡镇20多万农村人口进行试点。该市规定,参合农民个人年均交纳10元费用,各级政府给予每人年均26元的配套补助。参合农民可持《医疗证》及有关身份证明到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就医,门诊就医给予定额补偿,住院治疗给予分段按比例补偿,起付线为300元,封顶线为8000元。住院费用报销补偿范围包括: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普通床位费、常规检查费(B超、心电图、放射)、常规化验费(血、尿、大便、肝功能常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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