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南宁市不少地方的农民生活是富裕了,可卫生保健水平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南宁市政府最近专门出台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实施意见,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防止和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同时,控制公共卫生问题及不良生活方式引发的各类疾病,使广大农民享受到与小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提高人均期望寿命。
据悉,南宁市将在全市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为农村居民提供必需的预防保健服务。从现在起到2006年,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85%以上;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与监测体系要从城镇向农村延伸,推行新型卫生监督执法模式,确保农村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对农村孕产妇和儿童的管理,依法提供规范的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2007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7/10万以下。各级医院产科要为所有孕妇建立《广西孕产妇手册》,各级接生医院要对所有出生婴儿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
为保证目标的实现,南宁市级财政每年将做好500万元农村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对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对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市、县两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不少于5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并加强对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另外,扶贫部门每年从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帮助贫困地区解决乡、村卫生基础设施、改善饮水工程和沼气池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