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支付工作顺利运行,2月5日,省财政厅行文,以各地2007年上报参合人数每人15元的标准,下达了今年第一笔农村合作医疗扶持资金,总计共5.05亿元。今年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合作医疗扶持资金增至每人35元。要求市、县财政扶持资金达到每人15元。省财政实际补助金额待各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再清算安排。省财政厅将在近期对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