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陆河县调整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时间:2009-10-23 16:18:4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今年,陆河县调整了合作医疗补偿办法,一是出台了《陆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办法<试行>》,全面实行门诊补偿制度,即凡是“参合”农民得到10元的门诊补偿。二是提高大病住院补偿标准。今年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封顶线从6000元提高到10000元。第一季度全县已有927 名“参合”农民报销住院医药费145.96万元,其中报销额达万元的有25 人;全县享受门诊补偿共1339人,补偿金额31496元。

今年陆河还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拟在下半年推行即时补偿试点工作,即凡是“参合”农民住院康复出院时即与定点医院结算,个人补偿部分由定点医院与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结算,大大减少农民报销住院费用的批报环节。

2007年陆河县农民 “参合”人数大幅增加,参合率明显提高。由于 广大人民看到 “参合”后为自己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年全县农民“参合”人数比去年增加26039人,达19.97万人,参合率达到95.5%。据了解,今年各镇农民参合率比去年增幅较大的前三名是河口、河田、螺溪镇,分别增长23%15%10%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