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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
时间:2009-10-23 16:18:4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据《梅州日报》报道:梅县切实加强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真正使合作医疗资金用在实处,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从而有效地减轻群众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
确保资金使用制度化。该县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收费标准,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保障金10元。统一报销标准,患病住院可获得住院费用总额减100元至500元后的30%50%的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人年。今年还实行以户为单位门诊补偿,以每人7/年作为门诊补偿金。
确保资金监管经常化。为管好参保农民的治病钱、救命钱,按照梅县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章程》,从六个方面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加强报账关口监管,二是加强公示制度监管,三是加强月报统计监管,四是加强账务监管,五是加强汇报制度监管,六是加强审计监督。
确保住院管理规范化。各定点医疗卫生单位在出台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用药目录。县合作医疗办加大督查力度,对医疗卫生单位违纪违规的,一律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等相关监管制度。
钱账分离,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合作医疗基金和救助金纳入县财政局开设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财政单独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开设了合作医疗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各镇开设合作医疗资金专户,参加合作医疗的群众患病住院凭发票及疾病证明等到镇合作医疗办办理报销补助,工作人员审核后经镇领导审批,开具现金支票,农户凭现金支票到农信社领取补助款项,采取钱、账分离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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