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各县(市、区)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补偿、门诊补偿、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布置2007年度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任务。重点研究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作医疗即时补偿、信息化管理等问题。会议明确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不断探索、推动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韶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为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一、做好2008年度的宣传发动工作,力争合作医疗覆盖所有农村居民
按照省提出的2008年要力争实现所有农村人口都享有合作医疗或其他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的要求,韶关市2008年的目标任务是:农村人口参合率90%以上,镇、村覆盖率100%,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参合率100%。各地要迅速制定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和章程,明确有关政策、措施、补偿标准等;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层层宣传发动,做到早布置、早安排,宣传发动面要广、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2008年的目标任务。
二、认真抓好财政扶持资金的落实
省政府明确,2007年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合作医疗补助资金从每人25元提高到35元,加上各级财政扶持和个人缴纳,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达到每人60元以上。市要求市财政扶持每人6元,县(市、区)、镇财政扶持每人9元。各县(市、区)必须认真执行省、市提出的标准要求,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保证扶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各级财政补助资金6月底前必须划入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各县(市、区)要继续执行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基金实施方案,认真安排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基金,并切实做好救助工作。各县(市、区)、镇要按照参合人数人均0.5元的标准安排办公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运作。
三、切实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和受益面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韶关市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省合医办明确,省财政已加大了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2007年住院报销封顶线调整到1万元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报销封顶线,在镇级卫生院住院报销达到50%以上;要进一步扩大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可按人均10元的标准预算门诊资金,以户为单位,在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门诊看病报销;同时将部分大额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大病补偿范围;对符合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的应给予一次性补助。今年,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都达到省的要求,大部分县(市、区)住院报销封顶线在1.5万元以上、在镇级卫生院住院报销达到60%以上。明年将实行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将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以上,并将合作医疗补偿向中医药倾斜。
四、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制度,提高补偿支付效率和医疗服务水平
建立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制度,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办理合作医疗补偿,既方便农民群众,又有利于对医疗机构监管,有利于减少基层经办机构的工作量。要做好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报销的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可选择一间以上的县级医院作为直接办理补偿的试点机构,使本县(市、区)的住院农民,出院时直接在医疗机构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进一步提高农民住院补偿支付的效率。要尽快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降低医疗成本,纠正滥检查、滥用药、乱收费等不正当医疗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加快合作医疗的信息化建设步伐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步伐。第一批实行信息化建设的南雄市、始兴、仁化县、曲江区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抓紧抓好尽快实行网上报销工作;第一批的乐昌市、乳源县、浈江、武江区要在6月份前完成合作医疗人口资料的录入工作,8月份开始使用;翁源、新丰县要在6月份完成电脑购买、安装和人口资料的录入工作;2008年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要迅速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购置电脑等信息化建设配套硬件,并及时举办技术培训班。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稳定信息化系统操作人员;加强电脑室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给各镇配备一个移动硬盘或优盘将信息数据拷贝异地备份,以防止因电脑被盗、火灾、水灾、电脑硬盘损坏等造成的管理数据丢失;加强对信息化电脑的管理,确保电脑专机专用,防止挪作他用或与其他部门混合使用。
六、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做好检查评估工作
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资金核算、住院报销补偿、医疗救助、住院费用公示、资金检查监督等制度。二要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各县(市、区)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等要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必须实行县级统筹统办,设立保障基金专账专户,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必须单独建立账册,登记管理。三要严格登记,把好补偿报销支付关。各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认真执行有关补偿报销制度,审批农村合作医疗病人住院报销时,要严格按规定程度办理,即按住院报告、报销呈批、补偿登记和审核监督等四个环节进行审批;把好报销标准、真实性、合理性等“关口”,坚决杜绝假冒虚报领取合作医疗资金的行为;合作医疗病人住院报销必须有住院号、住院病历和出院疾病证明书,县外二级以上医院还需要住院一日清单,否则,不能给予报销。从2007年1月起,已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县(市、区),必须在网上审核报销。四要严格执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让群众监督。各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要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的收支和住院报销补偿情况,通过公告栏在镇级卫生院和村委会公示和充分利用信息网公布。同时认真组织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评估和专项检查工作,市计划2007年5、6月份,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县级农村合作医疗评估标准》要求,对各县(市、区)合作医疗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计划在2007年7、8月份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使用、住院报销和医疗行为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和检查情况将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进行通报。
七、进一步抓好经办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抓好经办机构建设工作,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同时,计划在2007年下半年,举办全市经办机构人员管理培训班,着力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各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认真抓好报表的审核,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无误,要对报表进行科学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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