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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局对合作医疗报销补偿工作进行检查
时间:2009-10-23 16:18:5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制度,330511,汕头市卫生局对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由林纯良副局长带队,市合作医疗办全体同志参加,深入全市7区县58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街道镇,对合作医疗补偿报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地方都能按照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补偿报销工作。各项工作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单位是:金平区卫生局、龙湖区的金霞街道、新津街道,澄海区的广益街道、澄华街道、莲华镇、溪南镇,濠江区的石街道,潮阳区的关埠镇、棉北街道、金浦街道,潮南区的司马浦镇、红场镇,他们的经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潮南区的成田镇针对过去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采取措施,设置独立经办机构,安排专门办公场地,抽调3位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队伍,在区农合办的具体指导下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各项补偿报销程序比较完善,资料保存比较完整,管理也比较规范,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检查中也发现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执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审核把关不严。市卫生局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健康发展。(肖少薇 黄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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