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日报》报道:近日,在惠州务工的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小茴店镇农民工夏超红的妻子孙士芳因急性阑尾炎住进惠州市人民医院,接受手术及住院治疗。正当夫妻俩为5000多元的医疗费犯愁时,市人民医院根据与息县签订的“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合作协议,为孙士芳即时补偿了40%的医疗及住院费用。夏超红一家3口高兴得合不拢嘴,连称“感谢政府关爱,跨省合作医疗真是帮了咱农民工大忙了。”
跨省“新农合”解决农民工就医难、看病贵问题
“早在今年5月1日,息县‘新农合’办公室经过认真考察和研究,与惠州市人民医院正式签署了农民工跨省合作医疗协议,这也是河南与广东两省间签订的第一个跨省农民工医疗合作协议。惠州市人民医院是息县在惠惟一定点合作医疗单位。”
据河南省息县卫生局驻惠州定点医疗办公室主任贾中原介绍,近年来,随着河南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守人口不断减少,给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带来了阻力和压力。仅息县一个县,在惠州打工的农民工人数就达到9.36万人,交通事故、患病等导致的医疗费用成为难题。跨省农民工合作医疗的推出,正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在外务工人员就医难、看病贵问题。通过跨省合作,让农民工不需回家就可在务工当地享受到与在老家“参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同等的医疗报销待遇,从而减轻农民工就医的困难与压力。
每人年缴10元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在惠办理
为方便河南息县籍农民工办理“新农合”“参合”、医疗报销、费用减免等相关手续,从今年6月20日开始,合作医疗单位惠州市人民医院专门腾出一个房间,成立了息县卫生局驻惠州定点医疗办公室,由河南息县“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具体负责该县在惠务工人员报名“参合”、医疗报销等工作。据介绍,凡河南息县籍在惠农民工,每人只需持户口簿、身份证、一张全家照合影和3张彩色照片,每年缴10元钱“参合”费即可当场办理手续。按照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对“参合”农民在300元~5000元之间的医疗费用可予报销40%~50%,5000元~10000元的医疗费用可予报销60%,对10000元以上的农民工医疗费用报销不能超70%。
昨日上午,记者在息县卫生局驻惠州定点医疗办公室里看到几位农民工正在咨询“参合”手续等事宜,一位河南息县籍农民工冯长兵满脸懊悔地告诉记者:“我孩子因摔伤住院做手术,已经花了2万多元,要是早参加跨省合作医疗该多好啊。”
对息县籍“参合”农民工采取出院时即时报销制
据具体负责该项跨省“新农合”合作医疗的市人民医院罗伟民医生介绍,他们对所有“参合”的在惠息县籍务工人员采取出院时即时报销制度。就医者凭所递交的病人发票、疾病证明、费用清单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经该县卫生局驻惠州定点医疗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由市人民医院按规定结算,并一次性即时补偿其医疗费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惠州市目前实施的药品目录、收费价格标准等与河南息县有所不同,市人民医院为此专门设立了一套独立的软件,结合《河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并参照《惠州市医疗收费价格标准》,具体负责处理与息县基本药物、费用等衔接。据悉,如果今年合作试点成功,息县所属的河南省信阳市8县2区将悉数与市人民医院签署跨省“新农合”合作协议,进一步扩大河南籍在惠农民工的“参合”范围,保障农民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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