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近年来把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目前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实现了“三大覆盖”:一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络实现全覆盖;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三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实现全覆盖。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农民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今年全市农民参合率达到100%
博罗县泰美镇罗村罗上村民小组53岁村民游容佳2004年开始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今年4月16日,她因患肾结石需要做手术,在该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将近1个月,共花费23000多元治疗费。由于她参加了每年交12元的第一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此补偿了7100元。“缴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钱值得,为我们减轻了负担。”游容佳感慨地说。
据悉,2003年以来,全市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2.37亿元,为参合农民报销住院费用1.2亿元,受益农民10.1万人;筹集合作医疗救助基金1022.5万元,资助农村贫困家庭27万人参加合作医疗,有2171人享受了农村合作医疗救助,救助额达476万元。而2007年度,全市参合农民达到164.4万人,参合率达到100%,实现了全市在籍常住农民全部享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工作目标。
博罗合作医疗3.5万元封顶补偿
市政府逐年增加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2004年,市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由每人每年2元提高到5元,2005年提高到7元,2006年提高到10元。参合农民人均年筹资标准由2004年的人均30元提高到2006年的50元以上,今年达到了60元以上。2004年以来,市、县(区)财政共投入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7145万元。
惠州市不断创新新农合的服务补偿机制,最大限度地做到惠民便民,农民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博罗县园洲镇廖尾村村民朱焕堂是该县第一个获得二档封顶3.5万元补偿的农民。2006年8月,他因开摩托车摔倒导致脑外伤、左下肢骨折,在广州一家医院做手术,前后共住院3次,花费20多万元。由于他参加了新农合,2006年获得了一档的封顶补偿,今年他又参加了二档的新农合,因此又获得了35000元的封顶补偿,大大减轻了经济负担。
据了解,今年,惠州市农村合作医疗分两个档次筹资和补偿,即基本档(一档)和补充档(二档)。第一档为参合农民个人年交费10元~12元,最高年补助额为1万元~1.3万元。在参加第一档的基础上,参合农民个人每年再多交10元~15元,最高补偿标准为3万元~3.5万元。
即时补偿让参合农民受益更多
今年开始,惠州市全面推行了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补偿制度,参合农民在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享受即时补偿。有农民开心地表示,即时补偿让农民报销住院医药费不用来回跑,连摩托车的油钱都省掉了。
即时补偿就是在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民,在办理出院缴费手续时可直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只需缴纳合作医疗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即时补偿具体程序是:参合农民患者在本县(区)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凭个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在医院领取并填写《农村合作医疗即时补偿审批表》送镇农合办审核并核定可补偿限额,然后交回医院。
申请医疗救助最高额为5万元
去年以来,在保大病、保住院的基础上,惠州市还将部分慢性病或大额门诊治疗费列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每年最高可给予2000元的门诊补偿。今年,部分县(区)还实行了合作医疗普通门诊补偿制度,按人均8元~10元的标准以户为单位发放门诊补偿卡,供参合农民在镇、村范围就诊时使用或用于体检。
惠阳区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特定门诊补偿制度,将癌症(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等7种大病的门诊治疗费列入特定门诊报销范围;博罗县将糖尿病、高血压Ⅱ期以上以及慢性支气管炎合并症列入特殊疾病门诊补偿,在本县、镇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费用补偿90%,在本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费用补偿60%。
另外,患重大疾病的农民在获得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和救助后,还可向市慈善总会申请医疗救助,最高额可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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