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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县合作医疗10月起全部实行即时补偿
时间:2009-10-23 16:19:4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患有右支气管肺癌的马潮,在番禺区的南村医院住院13天,期间共花费12380.92元,不过,他最后只付了1693.04元,总共报销10687.88元,其中一次报销8390.24元,二次报销2297.64元。这是记者昨日在番禺区的南村医院看到的一张医疗报销单。据介绍,马潮在出院时就实现了报销。

  从101开始,广州全市实行区(县级市)、镇级医疗机构即时补偿制度,即参合农民出院结算时即可通过网络在医院进行报销,不再需要自己垫付可报销部分。另外,广州还将继续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机制。据了解,在二次补偿机制试点的番禺区,农民住院可报销85%的费用,报销封顶达到10万元。

  据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张立介绍,为了提高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保证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于农民治病,广州市增加了财政对合作医疗的投入,到2009年以区(县级市)为单位的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将全部达到每人每年100元以上,从而使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比例达到35%以上,各区(县级市)的报销封顶线均达到2万元以上。事实上,番禺区目前的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已经达到每人每年120元,从明年起,将达到160元。

  为了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力度,广州市卫生局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补偿制度,筹资水平达到100元以上的区(县级市),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和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纳入了补偿范围,实际限额补偿;有条件的地区推行镇卫生院、村卫生门诊补偿,将日常门诊费用纳入补偿范围。而且规定,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不低于60%,区(县级市)医院不低于50%,市以上医院的报销比例不低于60%,报销封顶线达到1万元以上。

  对于许多困难村民来说,还有一个好消息:从2007101开始,广州市实行区(县级市)、镇级医疗机构将实行即时补偿制度,参合农民因病入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即可直接享受合作医疗补助,免交符合补偿范围部分的费用。因此,他们不必再像以前一样,先自己垫付,然后拿着发票到医疗合作办公室去报销。据悉,目前,番禺、花都、南沙和萝岗已经开始实行即时补偿制度。

  据介绍,今年广州市共有228.84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4.7%,下一步卫生局确保2008年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将五保户、低保户全部纳入参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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