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福建石狮试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
时间:2009-10-23 16:20:1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12月10日开始,石狮将在祥芝镇的大堡村,鸿山镇的伍堡村和永宁镇的下宅村、郭坑村、山边村5个村试行新型全民医疗保险。   据了解,此次新型全民医保的参保对象为5个试点村的1.1万多人,其中,除今年已参加城镇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和在校学生外,其余在石狮市的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均可以整户的形式参加本保险。   个人出10   石狮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征缴和补偿,保险费按年计收,并按整户参保的原则一次缴清,实行一人一号的农保保险号码制度。参保金由市、镇(街道、企业)、个人共同出资。保险费试点期间每年每人60元,其中市财政承担40元,镇财政承担10元,个人仅需交10元。   在2004年12月10日到2005年12月9日一年的试点期间,保险费收缴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以后将以镇为单位进行收缴。   补偿标准有别   在石狮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按下列标准补偿;在石狮市以外泉州市以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下列标准的80%补偿;在泉州市以外的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诊治的,按以下标准的50%补偿;每次住院的合理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药、自费项目)分别按下列规定分级计算累进补偿,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50000元。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300元以下,不予补偿;301元至2000元,补偿30%;2001元至5000元,补偿40%;5001元至10000元,补偿60%;10001元至30000元,补偿70%;30001元以上,补偿80%。   医保补偿有限制   保障只限于参保者在保险期间因疾病住院治疗费用,补偿范围包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药品目录的补偿范围暂时参照石狮市现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不予补偿的范围包括:自购药品,门诊医疗费和石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气功、按摩、家庭病床、特别护理、健康体检、非医疗性个人服务等项目的费用以及陪伴费、中药煎药费、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等;怀孕、流产、堕胎、分娩及其他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康复性医疗费用;挂床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行为的;参保者自杀,自伤自残,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康复性医疗费用;核辐射、核爆炸或核污染、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事件或武装叛乱所致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者可在农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诊治,并在入院后三天后报农保专管员登记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