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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八成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时间:2009-10-23 16:20:1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12月8日,市政府在栖霞区召开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落实全国、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发展任务。许仲梓副市长要求,我市尽快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解决200万农民看病难、吃药难。   截至目前,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158.72万人,参保率为86.33%。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从2003年起,市级财政分两年投入1000万元,区县财政分三年配套2500万元,主要用于郊区县疾控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救护设施建设。   据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合作医疗参保率未达到全覆盖、资金兑付率偏低、大病统筹补偿标准不高、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尚未完全落实、合作医疗资金运作不透明等。   市政府提出多项举措并举解决上述问题。在应参保的940个行政村中,尚有25个行政村未纳入,明年将采取市级财政资金引导、区县资金配套补助的办法,使行政村参保率达到100%。   今年1—10月,全市新型合作医疗平均兑付率仅为49.31%,从今年起,按照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年度用于参保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总额不低于90%,结余部分纳入下一年度合作医疗基金。新型合作医疗大病统筹6000元封顶,这对患大病的农民是杯水车薪。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将大病统筹补偿从6000元提高到1万元,还将实施民政大病救助,减轻农民负担。   同时,合作医疗坚持农民自愿缴纳原则,不搞一刀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由区县政府在财政资金中另外开支,不得占用农民群众的保命钱;此外,各区县要成立有参保农民代表参加的资金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定期张榜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参保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许仲梓强调,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农民卫生工作是关键,要体现执政为民理念统筹城乡发展,从我市实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吃药问题,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把好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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