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梅州市梅江区从2008年起,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这一措施有效调动了农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全区2008年度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达100%,占农业总人口的97%。
梅江区新农合2008年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3.5万元,对镇级和区级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60%、50%,实行住院即时补偿,简化补偿手续。在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中新增白血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10个病种的门诊费用,减轻慢性病农民的经济压力。
该区结合农村人口流动性较大的特点,组织镇、村干部利用农民休息时间深入农户调查了解,对举家外出的农户和“空挂户”进行造册登记,并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寄信函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和意义,让在外农民及时获知这些惠民政策的信息,增强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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