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实现了新的突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达233.69万多人,占农业人口的95.5%。
从去年10月份起,江门市各级政府、卫生等部门陆续启动了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全市74个镇(街道办事处)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的有7个。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各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覆盖率均超过99%以上,鹤山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均超过95%以上。
《江门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发动工作结束,有三个区达到98%以上,开平和鹤山市达到95%;人均筹资不低于70元,目前已实现,其中农民出资不少于10元;住院补偿比例为:镇级卫生院60%、县级医院50%、地级以上医院30%。每人年内累计住院补偿标准实行分档制,标准档为15000元、提高档30000元;推行在镇级卫生院门诊补偿制度,参合人员每年每人报销标准不低于10元;将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和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等纳入到住院统筹补偿;市本级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户或纯生二女户给予每人5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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