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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为323名患者实施大病二次补偿
时间:2009-10-23 16:20:3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近日,当丹阳市云阳镇一位村民从荆林卫生院负责人手中接过老伴秦如祥的大病住院补助金时,激动地流下了热泪。秦如祥今年因患重病先后花去医药费近10万元,此前已按规定报销了18577.72元,这次又获得了一次性大病补助2万元。 据了解,11月底前,该市323名大病患者(支付医药费超过2万元)在已享受减免、补偿的基础上,将再获一次性补助金共164.66万元。 丹阳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全市已有47.64万人参保,参保率达89.59%。1—10月全市已有228899人次得到医药费减免优惠或补偿,减免补偿总额已达1390.48万元。同时,有近20万名参保者享受了免费体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患病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报销,最大限度地惠及参保者,促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丹阳市对2005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主要内容有:增设大病统筹金。市财政将在2004年每人补助l5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元,其中5元作为大病统筹,用于住院医药费用30001元以上部分的报销。增设门诊报销,从2005年起参保者在本市各镇卫生院门诊符合报销规定的医药费用可报销10%,以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最大限度地惠及参保群众。个人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4万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报销)。取消转诊制度,从2005年起,由参保者自主选择医院就医,但报销比例不同。实行实时结报,从2005年3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本市医疗机构就诊时,由诊治单位在参保者出院时直接进行结算报销并支付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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