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市政府在一年前出台“惠民66条”后,经过历时半年多的调研、测算和准备,再次出台《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补充意见》。
在新的意见中,广州市将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200元以上。
2009年各区(县级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后,广州各级财政需投入3.4亿元,比2008年增加1.6亿元,增幅达到88.9%。筹资水平提高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将提高5-10个百分点;住院费用报销限额可达到3万元,大部分区(县级市)可达到5万元;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病人可获得定额报销;参合农民在村合作医疗减免收费卫生站看病享受减免收费。
今年广州市共有241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4%。自2005年实施新农合以来,有35万多人次得到住院费用补偿。据统计,2008年上半年平均每人次住院报销费用达到1756元,占住院总费用的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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