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从2004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得到巩固和提高。今年,该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343214人,人口覆盖率为96.5%,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扣除农村外迁户、外出打工和参加其他医保人数,全市100%农村人口享有合作医疗保障,广大农民真正有了自己的医疗保障制度。
为了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南雄市根据省和韶关市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据了解,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1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90元,农民个人出资2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5万元,补偿比例将提高到镇卫生院70%、县级医院60%(其中中医院以及市人民医院中医科65%),县外医院40%。门诊补偿水平也将提高。今年,该市还将患恶性肿瘤、重度尿毒症、白内障手术、体外碎石术等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补偿费用,并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定额补偿,帮助更多农民享受到婚前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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