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连云港市保障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应享有的三大权力
时间:2009-10-23 16:22:0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江苏连云港市在合作医疗试点中让农民享有充分的权利,以提高他们的参合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享有知情权。各地采取“宣传先行”的工作策略,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农民担心什么就宣传什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农民了解了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意义和作用。   实行滚动筹资,让农民享有选择权。针对以往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款方式单一、工作量大、运行成本高等问题,赣榆县探索建立滚动式筹资机制,即在征得参合农民同意的前提下,在其结报医药费用时,提前扣缴次年的参合费用。这种筹资方式与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紧密挂钩,让农民在有形的医疗服务面前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参加合作医疗,既改变了每年都要宣传发动的传统筹资模式,又防范了一些地方借合作医疗筹资搞搭车收费的弊端。赣榆县仅用半年时间就筹到821万元预付款。问卷调查显示,78.7%的农民赞成实行滚动式筹资。 坚持民主管理,让农民享有监督权。连云港市四县成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均安排了2~3名农民代表参加,以此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各地还建立了信访接待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对于群众来访、来电,尽可能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最长答复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