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有序运行,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的问题。2009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7%,报销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至5万元。
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惠泽86765人次,共报销补偿医药费28922445元。其中住院报销补偿18596人次,报销补偿金额为25340956元;大额门诊报销补偿414人次,报销补偿金额为250785元;分娩定额报销补偿1762人,报销补偿金额为382100元;注射狂犬疫苗定额报销补偿2248人,报销补偿金额为180720元;普通门诊报销补偿63692人次,报销补偿金额为2665384元;大病救助人数为53人,发放大病救助金10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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