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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时间:2009-10-23 16:22:5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这位老人曾在村里做过25年医护人员,他的身后是至今依然保存着的五十年代的医疗器具……”   全国人大代表顾久给记者展示了一张在贵州农村拍摄的照片——画面上,一个消瘦的老人坐在陈旧的医药柜前,神情萧瑟——“在贵州贫困山区的一些卫生院,这些年代久远的医疗器具还在使用。”   “在中国,占总人口80%以上的农民只享受了20%的卫生资源,农村缺医少药问题十分严重。” 贵州省毕节地区副专员顾久说。   在位于中国西南边陲的贫困省份贵州省金沙县,农村人口有50余万,而从事医疗卫生的人员只有261人。全县26个乡镇,至今仍有7个乡镇卫生院没有业务用房,12个在危房内办公,21个缺乏基本的医疗设备,仅依靠“老三样”——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从事诊疗工作。   有人打过这样的比方:中国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包括县、乡、村三级,县是龙头,乡是枢纽,村是网底。而这个网络的现状则是,龙头像钢丝,力量较强;枢纽像尼龙绳,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网底却像草绳,不能负重。   换句话说,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网底”破了。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民的医疗保障主要依靠合作医疗体系。   改革后,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农村集体经济迅速萎缩,筹集合作医疗的基金越来越难,合作医疗覆盖面很快就由1980年的69%骤降到1986年的5%,全国农村大多数村庄的合作医疗都解体了。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麻江县人民医院医生吴寿根曾在乡镇卫生院干过6年,在他看来,“政府对农村医疗的投入不足,是造成‘网底’破烂的重要原因。”   2004年,中国政府着手展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安排了10亿元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血吸虫病重点疫区的乡镇卫生院建设。   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集资,大病统筹,小病小额补偿的医疗互助共济保障制度。   “农民个人掏10元,中央和地方各拿10元,小钱集中到一起,使那些患大病的农民能得到救助。”吴寿根代表说。   来自国家卫生部的数字表明,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3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一个覆盖农村人口达1.07亿人,有8040万人参加,参合率达到75.2%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已初具规模。   “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体系的建立和推广必须要有乡镇卫生所改善和人才培养相配套,否则难以支撑下去。”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一位主管卫生工作的地方官员徐睿霞说。   在一些贫困地区,乡镇卫生人员的人均月收入不足200元。“这样的条件很难吸引优秀医疗人才到农村服务,”徐睿霞说,“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短缺的问题不解决,农民看病难的现状就不能彻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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