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最近召开区卫生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和筹资水平。2009年,南沙区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由2008年的每人150元提高到每人200元,增加的50元由区、镇(街)和个人共同承担。
据了解,2008年南沙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筹集基金1783.8万元,全年共报销补偿1643.9万元,惠及农村群众7694人次,较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