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在广州萝岗区,参加新农合的居民可享受五大好处:一、住院费用报销;二、门诊费用报销;三、在区内医院住院分娩和做白内障手术给予补助;四、大病救助;五、门诊优惠。
其中,全年住院费用报销累计最高金额与国家规定看齐,从原本的3万元提升至5万元;而在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方面,萝岗区居民在该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医院门诊看病,可报销三成,另外政府还给予10%的医药费用补助优惠。例如萝岗区的一个市民感冒,到辖区的社区医院看门诊共花50元,则只需自掏腰包30元。
另外,对于一些重大疾病和慢性疾病,新农合也有自己的报销特点———癌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门诊费用累计1000元以上的,给予报销50%,报销封顶线为2万元。在这样的救助制度下,如果一个萝岗的居民不幸得了尿毒症,每周需去门诊做两次血透,每次血透约400元,那么他只需付21000元,就可以获得半年多的治疗,足足省下近2万元,相当于50次免费血透。
新医改实施方案直指“看病贵、看病难”。那么,国家宏观政策落到地方,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昨天,记者来到了尝到医改甜头的广州萝岗区———14万常住居民,每人每年只需交10-20元,就能得到最高12万元的报销。
肠癌复发花10万报销6万
2005年,家住萝岗区均和其冚路11号的郭姨感到身体不适,体检后发现自己得了肠癌,且癌细胞已转移至肝部。家人非常着急,立即带郭姨去广东燕岭医院做了手术。治疗费用花了约8千元,按照当时新农合(尚未划归萝岗区)在二级医院住院可报销20%的规定,郭姨自费出了6000多元。
好景不长,2007年冬,郭姨的病复发了,前前后后这么折腾下来,郭姨一家花了约10万元,耗尽了一生大半积蓄。幸运的是,由于参加了新农合,郭姨可以报销40%的住院费。此外,萝岗区还针对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推出了大病救助项目,每年最多可报销5万元。因此,这笔账算下来,郭姨总共只出了4万多元。
“多亏了新农合,每年我就交10元,但这次却帮了大忙。”郭姨说。
像郭姨这样的例子并不少。据萝岗区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林东勇介绍,除正常农合基金报销外,2008年萝岗区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共支出149万元,共救助参保居民98人,人均救助11964元。
交10元享200元标准保障
在萝岗区,新农合的筹资水平达到人均每年200元,由区、镇、村和个人共同出钱。这200元当中,只有10-20元是由居民自付。而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则一分钱都不用交。不到三年时间,萝岗区参保比例高达99.58%。
比起目前普遍存在的参保居民习惯去三甲大医院看病、住院的情况,萝岗区的参保居民看病爱去社区医院。据介绍,2008年萝岗区共有住院病人8114人次,其中区内医院住院超过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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