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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农村卫生工作简讯》第4期v
时间:2009-10-23 16:23:0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农村卫生工作简讯

2009年第4期)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20094


乡镇卫生院医生参加《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基层群众座谈会

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卫生部农卫司召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研讨会

卫生部聘任2009—2010年度新农合技术指导组专家

湖南印发《乡镇卫生院公有周转住房建设试点方案》

河南制定51111工程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

江苏制定措施提高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信息摘编

研究动态

乡镇卫生院医生参加《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

基层群众座谈会

212,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基层群众座谈会,作为基层群众代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卫生院主治医师王柏林参加了会议。王柏林34年来一直在基层从事卫生技术和卫生院管理工作,被群众誉为永远离不开的健康守护神。他在座谈会上说,国家加大投资改善了农村医疗条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农民看得起病,农民过得越来越舒心。但是,农村基层医疗人才十分缺乏。他所在的卫生院30多年没有分来过一个大中专生。温家宝听后说,一方面大学生就业困难,一方面基层需要人才,这更说明了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去的重要性。

(摘自2009216《人民日报》)

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2008年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以来,各地注重研究探索,抓好试点,稳步推进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国有近30%的县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大部分地区将当年筹资总额的20-40%作为门诊统筹基金,门诊费用实际补偿比在20%-50%之间。湖北省公安县和江西省新建县人均筹资水平为100元,门诊统筹基金占基金总额的20%,村、乡级医疗机构门诊政策补偿比为30%35%,年封顶线分别为200元和100元。同时,两县均建立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总额费用控制和风险共担机制,公安县还实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向乡镇派驻监督员强化现场监督,实行门诊处方额度控制,明确村级服务项目,确保门诊统筹工作顺利实施。云南省禄丰县人均筹资水平100元,30%作为门诊统筹基金,乡村两级门诊就医补偿比为45%,进行门诊费用支付方式的探索,以乡镇为单位实行总额预付、超支自负、结余留用,调动了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的积极性,降低了基金运行风险。2008年上海市嘉定区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52元,其中门诊统筹基金占基金总额的40%,村、乡、区、市级医疗机构政策补偿比分别为80%70%60%50%,年门诊封顶不低于1万元,门诊受益面达到347%

日前,卫生部农卫司在昆明召开了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各地新农合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卫生部农卫司有关人员、卫生部新农合技术指导组部分专家以及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的部分省(区、市)和试点县的新农合管理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新农合技术指导组专家胡善联教授汇报了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试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与会人员对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转换,科学制定门诊统筹补偿方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行为和确保医疗质量、探索总额预付或总额预算等支付方式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卫生部农卫司召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研讨会

根据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要求,为起草好医改配套文件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考核的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318,卫生部农卫司在北京召开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研讨会。来自东、中、西部12个省(区)的卫生厅农卫处负责人、县卫生局局长、乡镇卫生院院长和乡村医生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如何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保障乡村医生基本待遇、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特别听取了乡村医生的意见,对他们反映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困难、发生医疗事故后如何维护乡村医生的权益、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和解决养老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

卫生部聘任2009—2010年度新农合技术指导组专家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卫生部新农合技术指导组2009-2010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2009-2010年度卫生部新农合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和专家工作职责及安排。技术指导组成员由相关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卫生行政人员共同组成,技术指导组专家实行聘任制,每两年聘任一次。本周期确定黑龙江、福建、山东、四川、贵州、宁夏6省(区)为重点联系省份。由技术指导组专家、各省(区)推荐专家等组成6个固定联系组,分别对每个重点联系省(区)推荐的两个县(市、区)进行重点跟踪、调研和指导。

湖南印发《乡镇卫生院公有周转住房建设试点方案》

近日,湖南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乡镇卫生院公有周转住房建设试点方案》,决定在100所乡镇卫生院开展职工小户型公有周转住房(以下简称公转房)建设试点,建设1000-1200套职工小户型公转房,解决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和对口支援农村医务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的住宿问题。

乡镇卫生院公转房属国有资产,只能周转使用,不得出售、转卖和外租。一般以40平方米/套和60平方米/套两种户型为主。资金采取省补助、市县两级配套,乡镇卫生院自筹,职工入住前交纳住房保证金等形式筹措。

试点乡镇卫生院的选择采取申请制,优先安排不需征地、无任何住房、且病床在20张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参加试点。各项目工程在201021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卫生厅文件摘编)

河南制定51111工程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

河南省将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51111”工程,即采取定向培养和在职学习深造方式,用5年时间,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000名研究生,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培养1万名本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万名专科生,将全省10万名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免费进修轮训一遍。近日,河南省卫生厅印发《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实施每年培训约2万名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的计划。2009年的培训工作按照《2008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由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进行远程视频教学,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为及时了解各地培训工作进度,建立乡村医生培训登记制度和进展情况月报制度,作为培训工作日常督察和年终考核的依据。每年4月启动月报制度,每月6日前省辖市卫生局上报《乡村医生培训进展情况月报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当年乡村医生培训任务,省辖市卫生局于11月组织对培训工作进行验收评估,并上报验收评估报告,省卫生厅同时组织抽查验收。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文件摘编)

江苏制定措施提高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09年起规划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其中包括农民健康工程。一是改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挥其技术指导中心作用,推进县乡纵向技术帮扶和业务合作。每个乡镇规划建设好一所卫生院,乡镇撤并后的卫生院可调整为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也可以组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行政村或30005000服务人口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机构管理一体化。村卫生室新补充的卫生服务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到2010年,全面完成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二是加大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力度。继续做好乡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建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合格全科医师。三是采取优惠政策稳定基层卫生队伍。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妥善解决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文件摘编)

l 卫生部下发《关于做好卫生保健专业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对卫生保健专业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发放工作提出要求。

l 江苏印发《村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 为规范村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开发,江苏省近日印发了《村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包括基本数据集、数据代码、基本功能、数据接口、村卫生机构信息平台建设和统计分析指标规范六个部分。

l 广东婴儿出生当年可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障 近日,广东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婴儿出生当年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障问题的通知》,对新生婴儿享有新农合作出规定。凡母亲当年参加新农合的,婴儿从出生之日起就可随母亲享受当年新农合保障,不需另外交纳参合资金。母亲未参加新农合的,婴儿出生当年不享受新农合保障。

l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农合运行现状及相关政策研究 研究参考了57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国贫县)2007年的新农合运行情况,并评价了其中525个县的新农合运行情况。结果显示:1、国贫县参合率、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参合率低于非国贫县。2、多数国贫县采取了大病统筹 家庭账户的补偿模式,基金使用率较低。3、国贫县住院受益面低于中西部平均水平,总体受益面略高于中西部平均水平。4、国贫县次均住院费用和实际住院补偿比均呈递增趋势,但次均住院费用低于中西部平均水平,实际住院补偿比高于中西部平均水平。5、国贫县参合农民多在乡镇卫生机构住院,住院补偿资金在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分配较均匀。6、国贫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收不抵支现象严重。7、国贫县和非国贫县总体运行情况综合评价得分无明显差异。

(新农合研究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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