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发展,切实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药费负担,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目前鹤山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24.8万人,参合覆盖率达到98%,位居江门市前列。
投入不大 保障不小
■“我们于2005年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由于每年投入不过20元,当初觉得就算买一份保障吧,没想到刚加入不久就发现儿子患上了白血病。”
据了解,去年鹤山市共筹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3360.33万元,基金总支出2150.17万元。该基金还对118名贫困或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住院农民进行了医疗救助,救助金额为44.65万元,人均救助金额3784元;该市市、镇两级救助基金对6589名贫困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给予了减免,减免金额为19.77万元;各级财政对34872名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户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给予了减免,减免金额为82.96万元。
“投入不大,保障不小”,这是鹤山市沙坪莺朗村村民胡嫦枝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评价。胡嫦枝的儿子易钊杰于2005年底患上了白血病,虽然经过多年治疗,病情已逐渐痊愈,但是高额医疗费用也一度难住了这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她说:“我们于2005年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由于每年投入不过20元,当初觉得就算买一份保障吧,没想到刚加入不久就发现儿子患上了白血病。”
胡嫦枝告诉记者:“2007年是儿子治疗的关键时期,那一年我们家从新农合报销了1万元的医疗费,帮助我们渡过了这个最困难的时候。”据了解,胡嫦枝一家2007年、2008年通过新农合报销医疗费用共17000多元,并从新农合救助基金中获助16000元。
科学调整 强化监管
■积极研究探索适应该市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重点抓好宣传、指导、培训、审核、稽查、财务管理等工作。
鹤山市在建立和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积极研究探索适应该市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重点抓好宣传、指导、培训、审核、稽查、财务管理等工作,使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具有一个良好的氛围,工作局面迅速打开,工作进展顺利,基金运行平稳。
科学调整、制订合理的工作方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的首要工作。鹤山市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适合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筹资机制、合理的补偿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为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收费,鹤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各级卫生、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只要审核发现超过标准的费用,此笔垫付补偿费用将一律不予拨付,此举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使老百姓充分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
优化服务 继续完善
■多方筹措资金,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增添新设备,想方设法改善就医条件,为广大参合患者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诊疗服务。
为了保证参合农民能够获得更好的医疗条件,鹤山市卫生局多方筹措资金,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增添新设备,想方设法改善就医条件,为广大参合患者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诊疗服务。
鹤城中心卫生院本着“减轻农民负担、支持新农合”的服务理念,针对农村的常见病开展中医特色疗法,并对《鹤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规定的限额床位费报销(10元/天)以外的住院床位费实行由医院全额让利。
鹤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把“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鹤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常下乡稽查,检查有无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现象,发现问题,决不姑息迁就。此外,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取信于民,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下一阶段,鹤山市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继续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统一起来,整体推进。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止医院违规操作损害农民利益和增大农村合作医疗费用,使农民真正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文/郑声谢礼鸣 刘友红 郭时贵 《江门日报》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