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参与新农合和初保工作做为“农民满意村卫生室”标准之一
时间:2009-10-23 16:23:2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在日前召开的江西省卫生工作会议上,江西省副省长胡振鹏宣布,全省将着力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年内创建1500所农民满意村卫生室(所)。
农民满意村卫生室(所)的基本要求是:村卫生室(所)相对独立,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三室分开。执业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接种包、出诊箱、消毒缸、高压灭菌等相应设备。能开展健康教育、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能完成县级卫生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当地村民满意率达80%以上。
江西省强调,满意村卫生室(所)创建活动以增强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农民满意为目的。通过创建活动提高村卫生室(所)服务水平。县级政府要制定并落实实施方案,落实乡村医生防疫岗位津贴补助、规范化培训经费及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向村卫生室(所)乱发证、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无偿提供村卫生室(所)业务用房建设用地。
江西省还制定了农民满意村卫生室(所)《评选细则》,合格者颁发“农民满意村卫生室(所)”匾牌。农民满意村卫生室(所)每三年复评一次,不合格者取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