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清远市农民参合率为98%,参加人数达到314.5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效显著,概括起来为“三提高、三保障、三完善,一推进”。即参合率不断提高,从2003年的36.6%提高到2009年的98%;筹资水平不断提高,2003年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20元,2009年提高到110元;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2003年为1000元,调整到2009年5万元以上。2009年实行了大额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补偿制度,提高了报销比例,镇级卫生院报销比例由原报销40%提高到70%;建立了以户为单位统筹或定额门诊补偿的制度;为方便参合农民办理住院补偿,大部分县(市、区)在镇(街)卫生院实行了即时补偿制度。此外,特困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和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得到了有效保障;合作医疗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征地居民医疗保障得到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
会议指出,当前各级政府和卫生机构要做好十项工作,即进一步落实农村卫生各项政策;加大力度,引进和留住农村卫生人才;全面推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做好老区卫生院危房改造和达标工作;拟出2010年新农合的实施方案;全面实现新农合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新农合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结合城乡清洁工程,加强城乡爱卫工作。
信息化管理是新农合的最基础工作。要全面应用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日常工作,全面实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在线即时补偿。清新县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决心,全县实现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在线即时补偿。各县(市、区)要督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信息化管理,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对未实行电脑收费的乡镇卫生院,必须在第三季度建立收费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对限定时间内不实行电脑收费的医疗机构,要暂停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按照省农村合作医疗会议要求,2010年,各级财政(中央、省、市、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以上,农民个人出资标准在30元以上,新农合的筹资水平每人150元以上。筹资标准提高后,实际住院补偿比例要达到50%以上。封顶线要达标8万元以上,门诊统筹补偿比例达到30%以上。所以,各县(市、区)要根据上述省的要求,做好资金测算,最迟在今年9月份之前,拟出2010年新农合的实施方案,报市农合办审核,为宣传发动赢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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