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最近龙川县卫生局制定了《龙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及责任追究制的若干规定(试行)》。
《规定》明确:严禁将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病人诱导入院;严禁诱导慢性疾病患者入院套取大量药品。住院病例必须要有住院登记本记录,严禁小病大治,滥用检查;严禁以利益形式诱导参合农民住院;严格控制住院病人住院费用。病人出院带药应严格遵守急性病好转出院不超过3天,慢性病好转出院不超过7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