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10日,肇庆市卫生局、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补偿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从8月1日起,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市级即时补偿试点工作,从明年1月1日起,在所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推行即时补偿工作。《通知》对即时补偿的基本模式和资金结算办法作了规定,提出了做好即时补偿工作的基本要求,统一了业务流程和协议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