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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农民看病也能报销
时间:2009-10-23 16:23:5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6月1日起,贵阳市将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参保农户在乡、村两级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享受医药费按报销比例当场减免;在县或县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时,自己先垫付医药费,可凭发票和处方到乡合作医疗办公室按规定报销。 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高新区全区,乌当区羊昌镇、花溪区党武乡、修文县六广镇、开阳县宅吉乡和禾丰民族乡、清镇市新店镇等将开展试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不低于60%。 参保对象及福利包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自愿以户为单位全员参保,每人每年缴纳的合作医疗经费不低于10元。按照参保农民所缴纳的合作医疗经费的不同,报销比例和报销最高限额(也称“封顶线”)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的福利包,供乌当区、花溪区、修文县、开阳县、清镇市的村民自主选择。初等福利包,每人每年入保费为10元,对应的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最高限额为100元,住院治疗报销的最高限额为1600元;中等福利包,入保费为12元,门诊报销最高限额为150元,住院报销最高限额为1850元;高等福利包,入保费为18元,住院报销最高限额2300元。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高新区以区为单位,可根据本区情况设立家庭账户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福利包,资金筹集和补偿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对超过“封顶线”的,参保农户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基金,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农村医疗卫生 改革同步展开   贵阳市还将在试点乡同步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改革,对乡、村卫生室进行清理整顿,建立一村一室,采取统一考试和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所有试点乡镇医疗机构对药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药价。村卫生室从乡镇卫生院进药,按统一规定的药价销售药品,药价要张榜公布。据悉,在试点基础上,贵阳市将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在全市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最终实现贵阳市城乡基本医疗制度的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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