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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参合农民可以二次报销
时间:2009-10-23 16:23:5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沈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从6月1日开始面向全市启动,与众不同的是,除了第一次报销的3000元封顶,年终还将为大病农民提供第二次报销。   沈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副市长王玲表示,“全市启动标志着沈阳市已经建立起面向全体农民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   据悉,这种规模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尚属首次。   截至5月27日,沈阳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农民人数已经达到189.3万人,参合率达88%,今日起沈阳市参合农民符合条件的将可以得到封顶3000元的报销费用。   尽管3000元已经相当于一位农民一年的纯收入,但是对于特殊的重大疾病如癌症等,这个数字仍旧比较微薄。对此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赵午表示,除了第一次报销的机会,合作基金根据一年的运营情况,还将在一个年度周期内为大病农民提供第二次报销,至于具体的数额要根据基金的运营情况确定。   据介绍,目前沈阳市筹集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基金主要来自农民个人缴纳的费用和沈阳市各级政府的配套费用,这些基金决定着是否能够满足农民医疗需求和需要二次报销的农民。   沈阳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张桂林表示目前沈阳市规定的首次报销比例30%并不高,原因就是为了确保基金能够稳定运营,以确保合作基金一年的剩余会向大病患者倾斜。   在研究过全国各地相关政策以后,张桂林的结论是,给部分大病患者提供二次报销的方式在全国也是独创。   目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保障交纳的费用是10元钱左右,但是随着沈阳市经济水平的提高,参合标准也有可能随之提高。   张桂林表示,因为有二次报销的制度,因此每年的医保资金不会有剩余留到第二年,每年农民可以自愿参加,相关部门的政策也会每年调整,不会损害到参合农民的利益。   此外,王玲还特意强调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她表示“医疗安全是第一位的,药品价格绝对不能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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