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七大举措帮扶残疾人,到2010年扶助110万贫残对象
时间:2009-10-23 16:23:5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11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该文指出,到“十一五”(2006年至2010年)末,全省采取7大措施,扶助30万极端贫困残疾人,使其中的25万人解决温饱,并帮助80万低收入贫困残疾人实现稳定脱贫。
这11个部门为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工商局、农行湖北省分行、扶贫办、省残联。
据统计,目前,湖北省处于极端贫困的残疾人有40.4万,低收入贫困残疾人117万,共计157.4万人,占全省残疾人总数的42.5%。
这7大措施包括:每年对500个重点贫困村的贫困残疾人重点扶持;使10万有劳动能力而尚未就业的城镇残疾人就业;将城乡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家庭优先纳入当地救助范围;帮助解决特困残疾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对重残患者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提供经费、设施、场地;今年起,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实行“两免一补”,确保在“十一五”期间,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在90%以上;力争在3—5年内完成4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政府廉租房范围;严厉打击利用残疾人儿童进行乞讨的犯罪行为,妥善解决征地、拆迁、残疾人专用车营运等问题,对贫困残疾人减免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