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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09-10-23 16:24:1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中如何充分发挥保险业的专业优势和作用?6月13日至14日,省政协副主席黄因慧率部分委员,就“关于推动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建议”这一重点提案进行督办。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把它作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为全省农民办的五件实事之一。而江苏保险业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截至今年一季度,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等4家保险公司共参与了省内22个县(市、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覆盖农村人口约862.7万,占全省农村居民的21.88%%。   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在今年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致公党江苏省委经过对江阴等地的大量调查研究,提出了“关于推动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建议”这一提案,引起省政协的高度重视。提案督办中,委员们专程赶赴南京六合、无锡锡山、江阴等地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听取了省卫生厅、保监会、财政厅等提案办理单位的情况汇报。委员们认为,当前要加强宣传,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认同度,提高广大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应调动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在合作中,要明确政府、卫生部门和保险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保险公司参与的方式、考核和评价办法,发挥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优势和精算优势,引导保险公司参与到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中来。委员们强调,卫生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对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指导和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共同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种运作模式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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