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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增强新农合共济能力
时间:2009-10-23 16:24:2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在6月27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北京市提出,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增长机制。各区县要根据农民医疗需求和收入增长情况,在充分听取农民意见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民个人出资水平。可划分出若干出资档次,让农民自愿选择,按照农民出资档次,确定不同报销待遇,引导农民个人多出资,发挥新农合互助共济的作用。   北京市副市长牛有成在会议上说,北京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到现在,有经验也有教训,最重要的是正确面对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要将新农合作为一种长效机制,而并非短期指标的增长。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分析了北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区县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年度筹资的长效缴费机制还没有形成,统筹基金没有完全封闭运行;一些区县的新农合实施方案有待完善;一些区县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偏高,农民的医药负担仍然很重。   为此,北京市提出,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增长机制。到2008年,农民个人出资标准逐步达到不低于当地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村集体按照占村经济组织利润额2%左右的标准统筹出资。市、区县和乡镇政府重点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并逐年增加年人均补助标准。到2006年市级财政补助达到远郊山区、平原地区和近郊区每人每年35、25、15元的标准;2008年达到每人每年补助45、35、20元,区(县)、乡(镇)财政按照不低于35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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