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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农村医疗救助
时间:2009-10-23 16:24:3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安徽省民政厅近日决定,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1806万元专项救助资金已于6月初下拨全省各地。   为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安徽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地抓紧做好农村特困群众调查摸底、建档工作。确定五保户、特困户和“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6级以下伤残军人中生活困难者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已出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地区结合一年来工作实践,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细则。未出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抓紧制定,力争7月底前出台并抓紧启动。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区,要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工作;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区,应根据救助资金总量,结合本地实际,对部分大病、重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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