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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对接使浙江大病农民有了双重保障
时间:2009-10-23 16:24:4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浙江省在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于2004年下半年同步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对患大病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仍有经济困难的农民实行补助,使农民患大病后有了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双重”保障。目前已有6.6万患大病后经济困难的农民,经报销后再获救助资金8500万元。   目前,浙江已有81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占全省农村县(市、区)总数的9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达2300万。但由于该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患大病农民仍然比较困难。该省政府决定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并与新农合制度同步推进。市、县财政按人均不低于3元的标准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补助。农民患大病后,经新农合报销后仍有困难的,由医疗救助基金再次安排医疗救助。   目前该省已有70多个市、县(市、区)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2004年至今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9亿元,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4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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