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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被列为全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时间:2009-10-23 16:26:0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在日前涪陵市政府召开的第60次和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请示》。重庆市明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标准将提高,同时试点范围由7个扩大到16个。涪陵列为扩大试点区县其中之一,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基本覆盖全区农村居民。 据了解,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将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15元,2007年将提高到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元。 涪陵区正积极筹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参照全国试点区工作经验,草拟修改管理办法,为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做大量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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