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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农民年内将享受“医保”
时间:2009-10-23 16:26:0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日前,笔者从竹溪县财政局获悉,该县作为省卫生厅、财政厅共同讨论推荐上报省政府的34个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县(市),已经10月9日省政府专题会议通过,该县被初步确定为全省新增27个试点县之一。 该县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为加快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程,县政府先后组织财政、卫生部门负责同志于10月份参加了全省2006年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管理干部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措施、农民参合缴费的征收管理、资金运行管理、财政补助政策办法,并现场参观考察了当阳市、乡、村三级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县委政府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推行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署,目前,组建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讨论制订《竹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等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按要求年内在全县全面铺开。 据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和财政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由农民个人自愿交纳、地方财政补助、中央财政补助三部分构成,基金构成比例农民个人每人每年大约交纳10--15元,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农民每年每人补助35元,形成以县为单位的统筹基金。农民看病就医建立门诊家庭帐户和统筹帐户,家庭帐户用于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包干使用,统筹帐户基金用于农民住院费用、大额门诊医药费用以及特大病风险基金报销。农民住院医疗费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为100元,封顶线为150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个负担,超过起付线后的医疗费用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基金分段按比例予以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使该县27万余农民享受到“医保”,这种以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为主体,其他医疗保障形式为补充,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使农民人人都享有医疗保障。有了“医保”护航,农民有病不敢看、大病不敢治的“看病难”问题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病、因贫返病的现状将得到改善,农民的医疗负担和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将大大增强,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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